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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面没铺楼道没灯电梯没开还没法装修就得交物业费?
----山西晚报

1月份刚拿到钥匙,千鸿花苑的业主们有点想不通

  本报311日热线消息(记者安晓奕实习生郭燕杰)近日,市民齐先生向本报反映,他买的新房交房了,但是还不具备装修条件,物业就要业主交管理费,“小区里各种设施还没有完善,电梯都不能使用,每个月就要交1.1/平方米的物业费,物业的这种做法合理吗?”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。

  齐先生购买的房子在千峰南路,小区名叫千鸿花苑。今年110,开发商联系业主交房,因为天气冷又赶上过年,大部分业主都没有开始装修。年后天气渐渐转暖,不少业主都计划装修,但小区电梯不能用,大家无奈都只好等待。让业主没有想到的是,最近竟然接到物业的电话,说从今年31日开始收取物业费,每月每平方米1.1元。齐先生气愤地说:“这么做不合适吧!

  37日上午,记者来到千鸿花苑小区。小区里两幢商住一体的高层被蓝色的铁皮栅栏围得严严实实。路面还没有硬化,地面上到处堆放着施工材料,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铺设管道。住宅楼的13层是商铺,只有框架,工人们正在抓紧施工。记者尝试上楼看看,工人告知电梯还不能使用,尝试走楼梯,但黑漆漆的楼道没有灯,走了两层就不敢再往上走了。

  这种情况确实不具备装修的条件,物业为什么要收物业费?

  随后,记者来到千鸿花苑小区的物业公司太原凯旺达物业公司。董经理说,不能装修主要是因为电梯和自来水没通,但这都是开发商没有按时交工造成的。物业已经接到不少业主反映,他们一方面会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善后续工程,一方面决定把收费时间推迟至41日。董经理说,他们收物业费并没有错,收费标准也是按照规定执行的,“根据物业行业的相关法规,只要第一位业主接收了房屋,物业公司就可以开始收物业费了。”

  就物业公司的这种说法,记者采访了太原市房地局物业管理处。工作人员说,千鸿花苑小区的矛盾其实是开发商和业主的矛盾。一般,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,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。如果不具备交房条件,业主不应该接收。而根据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物业管理费用是在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里约定的交楼日期开始计收的。物业管理费包括公用部位、公用设施的日常运行、维护费用。所以物业不只进行代收水电暖费,还包括前期的一些服务准备。既然房屋已经交付,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,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。

  至于物业收费标准,记者随后咨询了太原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,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市物价局、市房地局于2005915日联合下发了《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》,对本市各类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给出标准,由高到低分为5个等级,收费标准有6个方面。在物业开始服务后,市民可以根据服务水平与相关标准对照,倘若没有达到相应收费标准的服务要求,可以进行投诉。而就千鸿花苑小区现在的情况,开发商与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了相关合同、制定的收费标准,都应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,并在售房与物业公司合同约定后执行。

  作者:安晓奕郭燕杰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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