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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避免物业纠纷多发(对话)
----人民网-人民日报

    会内嘉宾 湖南岳麓山建设集团董事长 吴建平代表

  会外专家 北京行政学院副教授 王雪梅

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自身的市场逻辑和业主自治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,物业纠纷成为新的矛盾热点。如何进行化解?本报记者采访了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。

  问:当前社区管理中,物业服务存在哪些问题?

  吴建平:部分从业人员物业服务意识比较淡薄,物业企业管理、标准化服务程度低,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、服务收费不够规范,导致物业纠纷频频发生,甚至引发恶性案件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
  王雪梅:有些物业公司在利益驱动下,不断膨胀自己的业务,甚至包揽原本属于业主自我管理及社区居委会自治的事务,但是服务质量没有跟上,从而引发业主不满。

  问: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问题?

  吴建平:国务院2003年颁布、2007年修改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对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是随着行业的迅猛发展,相关制度需要完善。尤其是制度层面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支持力度不够,行业发展环境不理想,发展空间受到制约。

  王雪梅:对物业服务定位欠明晰,也是原因之一。比如,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将自己应该承担的行政管理、公共服务职能推给物业公司;业主认为自己只要交了物业费,物业公司就应当包办一切,等等。

  问:如何解决物业管理矛盾纠纷?

  吴建平:扶持物业管理服务行业,首先应该在税收、就业补贴发放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;其次应该完善制度设计,防范和规避物业风险,妥善解决物业纷争;第三应该强化政府监管,加强就业指导、培训和行业规范化建设,提升行业水准。

  王雪梅: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提高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。对城市小区而言,应该加强业委会和居委会作用,强化居民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,把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情管理好,协调好和物业企业之间的关系,做好矛盾化解,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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