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帮收Call:认购书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,新业主可获赠8888元物管费优惠。可交楼大半年后未见物业费发放。近日,市民肖女士向南都记者帮求助,其购买荔湾一小区房子后,开发商迟迟不兑现赠送物业费承诺。
据肖女士透露,她在前年3月15日当天,与广州某知名开发商签订认购书,认购书编号为0017196,其以200多万元总价购买君湖华庭一套房子,开发商承诺赠物业费。
在肖女士的认购书上,南都记者发现,肖女士是一次性付款,获“特惠价”折扣优惠,其中备注一栏中,作为由老业主介绍来的新业主,肖女士的房产“可获赠税后8888元管理费优惠”。但前提是业主房子没有转让,且小区未更换物业公司。“这些条件我都符合,没理由不给我物业费优惠!”
不过在随后的购房合同里,开发商却未写明赠送8888元物业费款项,这让肖女士等业主颇为不解。2011年6月,肖女士所购楼房交付使用,从入住后至今,肖女士一直在等待物业费发放。遗憾的是,在过去大半年里,认购书里承诺的8888元物业费至今仍无着落。
前日下午,南都记者陪肖女士找到物业公司及售楼处。负责该小区管理的天力物业公司欧先生回应,与肖女士同批获赠物业费的业主,目前基本都已兑现,唯独肖女士等少部分业主仍未获批,他们也在与开发商方面协调。 (南都记者单小亮)
结果:尽快查清并兑现承诺
君湖华庭售楼处销售经理沈碧茹则称,经初步调查,该认购书细节确有差错,由于肖女士也曾是该公司员工,在享受特惠价购房优惠后,按内部规定不应再享赠送物业费优惠;不过在当初签订认购书时,经办人员并未搞清情况,所以出现了现在的纠纷,而当初的经办者已被调离该岗位。
另据该楼盘开发商广州富力地产公司姚小姐回应,在接到业主及媒体反映情况后,公司多个部门昨日专门开了会,讨论肖女士这一特殊个案的处理办法。据介绍,他们公司确有相关内部文件,不过由于该文件过于简单或有漏洞,公司及肖女士之间理解有偏差,目前也正在调查处理此事,争取妥善解决并兑现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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