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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称物业管理公司不可擅自断水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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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0301

●地点:水湾路海怡大厦

读者报料:昨日,租住在水湾路海怡大厦的张小姐向南都记者反映,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于前天上午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,擅自将其住家用水断掉,并于事后电话联系张小姐称,由于有住户投诉其家饲养的宠物狗经常吠叫扰人,要求其在本月初当月租期到期时搬离该小区。

记者昨日在该小区了解到,张小姐在该小区租住已半年有余,一直按时缴交租金和水电等费用,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则表示,之前已多次接到相邻住户投诉称,张小姐家宠物狗经常吠叫,非常扰民。但张小姐解释说,自己每次回家时,在电梯间和过道都没听到自家狗叫,而此前接到投诉后也已采取一些措施希望减少扰人之嫌,如给狗狗买玩具,减少它独自在家时因焦虑不安而吠叫。张小姐告诉记者,按照宠物狗的习性,自家的金毛犬是不会经常吠的,反倒是同层另一家住户饲养的京巴喜欢吠叫。

回应:物管称是为与租客联系

对于物管的断水举动,相关工作人员则解释称,是为了能与张小姐取得联系,此前也经常用这种方式联系上其他租户。张小姐则表示,这种方式不合理也不合法,并且物管有自己的联系方式,无需用此方法。当记者向物管工作人员提出质疑,如此做法是否符合法规,其并没有作出正面回应。直至昨日下午6点左右,在南都记者联系该物管工作人员之后,张小姐家的用水恢复正常。

广东友邦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京正表示,根据物业管理条例,物业公司没有权利为催缴物业费等目的擅自对住户进行断水断电,物业公司应该积极与住户沟通,了解情况,尽量解决问题。

帮忙记者温平平

(南方都市报)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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